選用須征求所有有校服購買意向的家長意見(須由校服選用投票表決),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校服選用模式。校服選用模式確定后,要及時將采購方案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,并向家長、社會公布。五、展示確定供貨企業(yè)不論采用何種選用模式,均不得對參加展示展評的校服企業(yè)資格和評分標準等方面設置歧視性條件,如要求供貨企業(yè)必須為本地企業(yè),或要求企業(yè)在當地設廠、納稅等。(一)選用自主評定確定供貨企業(yè)模式。1.選用制定校服采購方案和采購信息,在采購平臺、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、公告欄、家校聯(lián)—12—系群等多渠道上公開發(fā)布,并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。2.選用對報名企業(yè)進行資格審查,深度調研,核實企業(yè)質量保障能力、售后服務水平、社會信譽等信息,并從中篩選出的2-3家企業(yè)。3.選用通知篩選出的2-3家企業(yè)。準備質量合格的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,按規(guī)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說明。4.選用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、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,評定組的總人數應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%確定(1000人以上的總人數控制在300-500人)。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%。5.選用制作、發(fā)放家長投票資料。 校服管理新篇章,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,智能化操作,讓校服管理更智能,更貼心,更專業(yè),更便捷。浙江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
校服費屬于中小學代收費管理項目,應按照“確有必要、家長自愿、據實收取、不得盈利、及時結算、定期公布”原則管理。校服費已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的地區(qū),由學校堅持非營利原則與供貨企業(yè)簽訂采購合同,學校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。如有折扣的,需全額返還學生。代收費項目收取的校服費由學校全部轉交供貨企業(yè),不得計入學校收入。嚴禁任何部門、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、挪用、擠占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資金。校服費未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的地區(qū),由家長自行完成購買或由家長(家長委員會)代辦,按照本地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校服選用采購辦法采購,并按采購合同約定進行費用支付。海南校服信息管理平臺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,讓校服成為校園文化的使者,傳遞正能量,助力學生成長!
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,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,督促供貨企業(yè)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采購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。采購單位應要求校服供貨企業(yè)建立以縣(市、區(qū))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,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,備足貨源,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、調換。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,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,調查結果應及時反饋給學校和校服企業(yè),并作為是否續(xù)簽合同及今后采購評標的依據。推動采購綠色低碳認證標識的校服,積極探索校服以舊換新、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。有條件的地區(qū)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,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務長效機制。
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(jiān)管,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、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,對符合《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條件的,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,通過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公示。每年按市(州)學校數5%以上比例開展監(jiān)督抽查,及時向社會公告監(jiān)督抽查情況,督促不合格企業(yè)及時改正,鼓勵有條件的縣(區(qū)、市)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,相關經費由財政保障。(三)嚴格收費管理。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(guī)定,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,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。及時主動向學生、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。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(yè),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、挪用。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。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?!半p送檢”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。(四)加大關愛力度。鼓勵校服供貨企業(yè)對貧困學生、低保家庭子女、烈士子女、孤兒、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,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。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(yè)、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。有條件的地區(qū),可由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(fā)校服。。五)建立“紅榜”和“黑名單”制度。校服備案,就選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。
三是校服選用組織確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貨企業(yè)模式。校服選用模式確定后,要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和社會公開。五、選用采購實施要求不論采用何種校服選用模式,均不得對潛在校服供貨企業(yè)的企業(yè)資格和評分標準等方面設置歧視性條件。例如要求供貨企業(yè)必須為本地企業(yè),或要求企業(yè)在當地設置工廠、納稅等。(一)選用組織委托第三方采購代理機構公開采購確定供貨企業(yè)模式。1.選用組織和采購代理機構溝通選用需求、注意事項、質量要求、限價、服務要求等事項,并由學校和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合同。2.選用組織審查采購代理機構制作的采購文件,確認無誤后,由采購代理機構發(fā)布采購公告。3.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,參與采購評審工作。4.采購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。以上4個環(huán)節(jié)要求程序到位,材料齊全。(二)選用組織自主確定供貨企業(yè)模式。1.選用組織制訂校服采購方案,在專業(yè)采購平臺、學校或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、公眾號、學校公告欄等多渠道上公開發(fā)布采購信息。2.選用組織對報名企業(yè)進行資格審查,深度調研,核實企業(yè)質量保障能力、售后服務水平、社會信譽。3.報名企業(yè)準備樣品和報價等相關資料,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說明。 39、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,讓校服管理更規(guī)范,更安全,更便捷,助力學校提升教育質量。內蒙古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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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為落實習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,持續(xù)深化“放管服”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,縱深推進全省教育系統(tǒng)、依法治教,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選擇權、監(jiān)督權,鞏固專項檢查成果,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(tài)和更加滿意的育人環(huán)境,切實維護學生、家長、的合法權益,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(以下簡稱校服)管理工作,優(yōu)化和改進選用采購流程,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長效工作機制,提出如下意見。一、提高站位,完善工作機制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,是培養(yǎng)團隊意識、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,是傳承中華傳統(tǒng)文化的積極探索。校服質量關系學生身體,規(guī)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,嚴格選購程序、標準,保障校服產品質量和安全,不斷滿足學生對美好校園生活向往,是維護切身利益、辦好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。各地各校要堅持以為中心的發(fā)展思想,立足辦滿意的教育,加強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,嚴格校服選購,完善監(jiān)管機制,構建公平公開、規(guī)范有序的校服選用秩序,嚴防校服采購中的行為,促進校服質量和服務水平持續(xù)提升,確保進校園的校服、合體、美觀、舒適。 浙江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